資助香港企業在香港以外市場推行有關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營銷的項目以提升其競爭力,並促進企業在相關市場的業務發展。
申請企業有責任及時和詳實填妥申請表格,並提供所有證明文件。
持續處理申請,而非按季度分批處理。所有申請均需交由計劃管理委員會審批。
企業需就獲批項目,與執行機構簽訂撥款協議。